创意经济的正式提出是1998年,源自英国。所谓创意经济,是通过人的才干、智慧为增值手段去创造知识产权,并通过知识产权去拓展财富增长的空间,它是以知识产权来保障收益的一种经济形态。这也就是哈佛商学院教授罗布·奥斯汀所说的从“工业化制造”向“艺术化创造”的转变。“创造而不是制造正成为创新的新意所在”。有资料显示,目前,全世界的创意经济每天创造着220亿美元的价值,并以5%的速度递增。
创意经济说明,经济发展的可持续增长点,将越来越多地体现在智慧、文化、知识密集型、高整合性等方面,而不是简单的模仿与复制。创意经济突出表现在文化产业的发展上。文化产业投入少、污染少,其产品既可给人们带来精神食粮,给消费者带来心理慰藉,又可以带来较高的经济回报。这方面的例子,广东有、咱湖北有,其他地方也有。据报道,长沙市的文化产业对当地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已仅次于钢铁业和有色金属业。
然而遗憾的是,创意经济在不少地方还处于昏睡状态。有些人觉得,创意经济中的动漫、网络游戏、数字传媒等文化新业态,充其量不过是玩玩乐乐的玩艺儿,而且,在一般的县市也搞不起来,即使搞得起来,也撑不起大门面。故而他们最看重的,仍是热闹非凡的“房地产经济”、“贴牌经济”、“粗加工经济”等。其实,这些经济项目固然重要和不可偏废,但创意经济也绝非仅仅是玩乐经济。广东的动漫等产业,就多是规模不大的民企搞起来的,其年总产值已达115亿元之多。可见,这里的关键,还是要放开视野、增强发展创意经济的意识等。
著名经济学家罗默认为:“新创意会衍生出无穷的新产品、新市场和财富创造的新机会”。但愿有更多地方、更多人的创意经济意识,能被机智的“喜羊羊”所唤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