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是“艺术家”
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艺术家”,就像佛家所说的“每个人都有佛性”,这一点无庸置疑。只是这种艺术性很容易淹没在惯性的随波逐流大众意识之中。
比如我们炒个鸡蛋,平常我们都习惯于葱花炒蛋或韭菜炒蛋,如果我们偶尔来个玫瑰花炒蛋,或者在平常炒好的蛋上放上几颗红杏子,这就是创作了,就是“艺术”了。
作一个“艺术家”很容易,那就是不断地去挑战自己的惯性思维,创造一些有意思的活法。
广告人更应该是“艺术家”
广告人做的工作是意识形态、是人文的。那些足影响他人的思维、判断,以及带给他人愉悦的事,是多么具有挑战性和趣味性。
所以,入了广告这一行,就一定要志存高远,不做“艺术家”就做“淘汰者”。
做设计的,如果我们把自己当作就是修修图、拼拼凑凑、排排版的人;做文案的,就是抄、拼、剪、贴;做策略的,就是倒腾糊弄;那我们的被淘汰只是迟早的事。
我们应该穿得比周边的人漂亮、享受别人羡慕的目光;走路时我们胸挺得更高,目光更张扬自信,我们应该更自在、更有品位、更有深度的生活。因为我们从事的工作离“艺术”更近,离“佛性”更近。我们天天念经还成不了佛,难道还不如杀猪的?
问道者,见的道士必是仙风道骨,谈吐玄机暗藏;如果是满面横肉,出言粗秽,就一定是个假道士。同样,广告人,应是深蕴文艺气质,自信满满、眼光沉静、言谈优雅,并个性分明;如果是唯唯诺诺,或大大咧咧,就是一个伪广告人。
所以,不论你是一个门外汉;还是一个刚剃了头发的菜鸟;或者是念了几年经总不得法门的老光头,首要法则,坚守自己心中的“佛性”,不断激发自己内在的“艺术”创作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