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千川木业有限公司,是四川省木门行业起步最早、实力雄厚,且在我国专业水平最强、生产规模最大、质量最好、品牌知名度最具影响力的木门制造企业之一,在国内排名位列前五名。是中国木材流通协会木门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单位,四川木门委员会副会长单位。为进一步挖掘企业文化内涵,提升千川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千川品牌广告宣传用语,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内容
"千川"品牌广告宣传用语。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社会各界广泛征集。
三、征集要求
1、具有行业特点,突出千川品牌主体,贴切千川品牌定位,反映产品优势,彰显企业形象魅力。
2、语言简短精练,表意准确,富有诗意,具有亲和力和感染力,琅琅上口,易于传诵。
3、用中文表达,文字简洁、用语规范、字数在12字以内。
4、应征作品应附有文字释义,说明该广告语的创意等。
四、征集时间 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 010年2月28日止。
五、征集方式
1、邮寄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园千川木门市场部(收)(邮编:611130)。信封背面请注明"千川木门宣传广告应征"及联系电话,作品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稿件用A4纸规格打印。
2、网上投稿
⑴、百度、谷歌平台展示征集广告语。作品上传官方邮箱0010100@163.com
⑵、搜狐单独出主题征集千川广告词。广告词分别投于各大门户网站。总结回馈公司市场部
⑶、公司网站刊登征集广告语,作品上传官方邮箱0010100@163.com
上传作品文字为word格式,大小不能超过6MB。
3、传真投稿:028-82652959注明投稿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4、公司员工投稿,制造中心交行政人事部,营销中心直接交市场部。
六、评选与奖励
1、作品评选由企业组成的评委会评定,获奖作品在 2010年3月18日前公示。
2、奖励标准:一等奖一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创意奖二名,各奖励500元。
七、其他事项
1、应征者须保证原创作品,此前未曾发表过,并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合法权利,若有侵权行为,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应征作品恕不退还,应征者请自留底稿,相同应征作品以先到为准。
3、应征作品一经获奖,作品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等版权全部转让归主办单位所有,应征者不得再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主办单位也无需再向作者另外支付报酬。
4、本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一旦参加应征,即视为无条件同意本启事所有条款。
5、请参与者详细浏览千川木门网站http://www.qcmy.cn,或咨询热线电话400-616-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