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倡导的“海上丝绸之路”发展战略和大力发展文创产业指导方针下,通过大赛的举办,进一步扩大宁波作为海丝之路港口起点之一的影响力,树立宁波博物馆海丝文创产品研发品牌。增强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力度,扩大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海丝”文创研究影响力。使海上丝绸之路的文化内涵更形象生动地得到宣传和传播,打造宁波文化创意产业形象,为宁波建设文化创意强市推波助澜。
一、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宁波市人民政府
中国创新设计产业战略联盟
主办单位: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承办单位:宁波博物馆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传媒与设计学院
协办单位:宁波市工业设计联合会
海上丝绸之路创新设计产业联盟
二、作品主题
确定具有代表性的宁波博物馆馆藏16件作为此次大赛的主题,参赛作品必须依托这些藏品,通过提取藏品元素等进行创意设计。
三、计划安排
2017年10月10日:创意方案征集截止
2017年10月中旬:创意方案初评,评出100件(套)入围复赛
2017年11月下旬:创意方案终评,公布获奖名单
2017年11月-12月间:颁奖典礼(具体时间待定)
四、参赛作品类别
纪念品伴手礼:创意首饰挂件、玩具、摆件、创新包装等
平面衍生品:利用图案插画进行的信封、明信片、书签、绘图本,T恤、围巾、手套、雨伞等
实用品:文具产品、办公用品、家居生活用品、智能穿戴设备、数码产品等
工艺礼品:富有主题文化涵义的创新工艺品
备注: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品类,但要围绕大赛主题展开。
五、作品要求
1、递交作品同时递交一份按格式要求填好的大赛报名表。
2、初赛作品要求
提供一张设计效果图或实物展示图:A2幅面竖排(420mm*594mm),200dpi精度,能够保障大幅面喷绘或者印刷要求,文件大小不超过5M;每件作品应为JPG或PNG格式;投稿作品需附上作品名称、作品创意介绍。版面主要由以下内容组成: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设计说明、作品名称,作品必须标注详细尺寸和采用材质,版面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任何标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3、复赛作品要求
大赛初评后,进入复赛的选手会接到大赛组委会发送的正式通知函。请按照通知的具体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文件、材料。大赛组委会将统一制作模型,进行大赛最终奖项评比。
六、赛事专家评委会及评审标准
1.评委组成
评委会聘请国内相关高等院校知名教授、创意设计领域专家以及相关单位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赛事的评审工作。
2.评审标准
(1)市场价值与可实现性 50%
(2)创新性美观性30%
(3)色彩协调性及可发展性 10%
(4)设计平面表达质量 10%
* 初赛参赛作品如提供实物模型 附加分10%
七、作品版权归属
1、参赛作品是参赛者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该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的作品,未参加过其他比赛,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
2、获奖参赛者保证参赛作品终身不以同一作品形式参加其他的设计比赛或转让给他方。否则,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品及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入围奖及以上的作品(含入围奖获奖作品)版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大赛组委会独家拥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行使著作权:享有对所属大赛作品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展示、出版和宣传等权利。入围作品填写《作品版权归属协议书》和《作品创作说明书》,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正反面)签字。(具体参见《作品版权登记填写说明》)
八、奖项设置
金 奖1名:奖金10000元 + 获奖证书
银 奖2名:奖金5000元 + 获奖证书
铜 奖5名:奖金2000元 + 获奖证书
优秀奖30名:奖金1000元 +获奖证书
入围奖若干:获奖证书
组织奖2名:奖金2000元 + 获奖证书
(以上奖项可以空缺,奖金为税前。)
九、投稿方式
作品及报名表报送:nbhsds@vip.126.com
注意:邮件主题为“姓名+作品名称”
征稿时间于2017年10月10日截止(以寄出邮戳为准)。
参赛费用:大赛一律免收参赛费。
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比赛承办方保留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
联系方式: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学府路 1号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南教学楼 SF202 联系电话:0574-88130251
联系人:赵老师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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