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国际平面设计奖,举办迄今已经迈向第八届了,也为全球重要设计竞赛之一,我们期望能提升台湾设计能量之能见度,促进设计视野开创及国际化。今年主题以人文关怀、永续发展为延伸,诚挚邀请喜爱设计、期望自己的作品能迈向国际设计舞台的您,努力参与作品徵选。
一、征集对象:
不同地区及国家的设计师均可报名参加。(可由设计执行者(公司)与受该设计服务之单位(含组织、 公司及相关单位等)共同联名报名。)
二、征集类别:
(一)「台湾国际海报设计奖」
1.特定主题:人文关怀、永续发展(含:环境保护节能省碳) (A 类)
2.非特定主题:商业、艺文、公益、推广用途(B 类)
3.参赛作品日期须为 2015 年 6 月后之创作。
(二)「台湾国际企业识别设计奖」
1.企业识别:各种企业机构、单位等品牌、标志及相关活动系列应用设计作品。(C 类)
2.活动识别:各种商业性活动等标志及系列应用作品。(D 类)
3.参赛作品日期须为 2015 年 6 月后之创作。
三、参赛时程:
*主办单位保留上述时间地点变更之权利,请以台湾国际平面设计奖官网公布之最新资料为主
四、参赛程序:
(一)报名方式:採取网路报名。
1. 参赛者请至台湾国际平面设计奖官网(www.tigda.org.tw)取得个人帐号,依规定填写报名资料完成后,系统将自动寄发「帐号确认通知」至报名者之电子邮件信箱。
2. 参赛者取得帐号后,可于报名截止日前,自行登入,进行上传档桉,每件作品以 3 张为限。
3. 参赛者上传作品电子档桉、创作理念说明及同意「智慧财产权声明暨蒐集、处理及利用个 人资料告知书」,即完成报名程序,系统将自动寄发「报名成功通知」至报名者之电子邮件 信箱。
注 1:为使资料传送无误,请于报名时填入经常使用之电子邮件信箱,执行单位将以此信 箱传送比赛相关消息。
注 2:上传档桉一律为 jpg、png、bmp 档桉格式,尺寸小于宽 1190x 高 840 像素 3MB 以下。
注 3:作品不得标示创作者姓名、公司名称或其他影响评选公正性之代号,违者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 针对参赛作品进行包含资格、缴件资料齐备与否、作品格式符合规格与否等审查。
(三)初複选: 为减少纸张油墨印刷以及邮寄空运的资源浪费,以电子化平台进行收件及初複选之评选,参赛 者无需寄送实体裱板。
(四)决选: 1. 皆採实体作品审查,各组缴件详细规格如下:
2. 参赛作品寄送:
参赛作品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以前送达,以邮寄方式缴交(以邮戳为凭)。 为确保作品方便辨识,将作品类别编号标示于寄送物品及运输包装上。
3. 缴交地点:
中国生产力中心「台湾国际平面设计奖」竞赛徵选小组。
地址:110 台北市信义路四段 391 号 11 楼之 5。
Tel:886 2 26 98 29 89 转 2902、2073
Fax:886 2 26 98 90 72。
Email:2902@cpc.tw、2073@cpc.tw。
联络人:徐小姐、朱小姐
五、作品评选
(一)评审委员:
1. 由主办单位依照竞赛类别遴选国内外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团。
2. 每个类别的国际评审团由专业人士组成,来自两个以上不同洲际与国籍,女性评审至少一 位以上。
3. 若评审生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克前来,主办单位保留更换评审团人选的权利。 4. 主办单位需提供评审团之权利与义务的说明文件。
(二)评审标准:
1. 「台湾国际海报设计奖」:创意、构图完整度及严谨度。
2. 「台湾国际企业识别设计奖」:商业性、原创性及主题精神传达。
(三)评审方式:
1. 资格审查:针对参赛作品进行包含资格、缴件资料齐备与否、作品格式符合规格与否等审 查。
2. 初複选:为减少纸张油墨印刷以及邮寄空运的资源浪费,以电子化平台进行初複选评审, 评审团依照参赛者所提供之作品档桉为依据,主办单位需将所有符合资格的作品档桉提交 给评审团。
3. 决选:将依实体作品进行评选。
4. 得奖名单以评审团最终决定为准,执行单位将于评审后 15 日内通知各获奖者。
六、鼓励措施
(一)共同设置奖项 :
1. 全场大奖(1 名)-获赠奖牌,邀请至主办国进行主题交流。
2. ico-D Excellence Award( 1 名)-获赠奖牌。
3. JAGDA Excellence Award( 1 名)-获赠奖牌。
4.台湾海报设计协会奖( 1 名)-获赠奖牌。
5.中华民国美术设计协会奖( 1 名)-获赠奖牌。
6.中华平面设计协会奖 ( 1 名)-获赠奖牌。
7.高雄市广告创意协会奖( 1 名)-获赠奖牌。
(二)「台湾国际海报设计奖」:
1.特定主题及自由创作两类 .金奖(2 名) -获赠奖牌,邀请至主办国进行主题交流○注 。 .
银奖(2 名) -获赠奖牌 .
铜奖(2 名) -获赠奖牌 .
新秀奖(2 名) -获赠奖牌(针对 35 岁以下优秀人才;得奖名单不重複) .
评审特别奖(评审团委员各选 1 名;得奖名单不与金、银、铜奖重複)-获赠奖牌
2.凡得奖作品(除获赠奖牌之奖项外)均由主办单位颁赠得奖证书一纸表扬,以及办理展出和编录 获奖作品专辑宣传。
(三)「台湾国际企业识别设计奖」:
1.企业识别及活动识别两类
金奖(2 名) -获赠奖牌,邀请至主办国进行主题交流○注 。
银奖(2 名) -获赠奖牌 .
铜奖(2 名) -获赠奖牌 .
新秀奖(2 名) -获赠奖牌(针对 35 岁以下优秀人才;得奖名单不重複) .
评审特别奖(评审团委员各选 1 名;
得奖名单不与金、银、铜奖重複)-获赠奖牌
2.凡得奖作品(除获赠奖牌之奖项外)均由主办单位颁赠得奖证书一纸表扬,以及办理展出和编录 获奖作品专辑宣传。
注:若各类金奖获奖人无法出席,将安排由后续得奖者递补,邀请至主办国进行主题交流。
七、获奖作品应用:
(一)得奖作品将放入《台湾国际平面设计奖》竞赛专刊。
(二)得奖作品将在「台湾国际平面设计奖」网站及相关宣传资料中刊登。
(三)得奖作品将于经济部商业司计画推动之相关展览展示。
(四)得奖作品于展览展示后将典藏于东方设计学院-福田繁雄设计艺术馆。
八、注意事项:
(一)参赛者请按照要求规格提供设计作品;并请详阅徵选简章,同意遵守简章及细则所有之规定。
(二)本设计活动有关参赛报名、获奖之展览及专刊刊登皆不收取费用(由执行单位负责)。
(三)为方便国际评审进行评选作业,每件参赛作品需填写英文的作品说明标籤,供评审委员参考。 作者需同意「智慧财产权声明暨蒐集、处理及利用个人资料告知书」内容,声明设计作品绝无 侵犯他人之智慧财产权。
(四)执行单位有权对参赛作品,在不涉及商业使用前提下,应用于各种宣传、巡迴展览、出版或委 託出版等目的,不另支付费用。
(五)评审委员之个人及所属公司之设计作品,建议限制不得参与设计竞赛。
(六)入选作品如经发现有下列情况者,除取消其得奖资格,有关法律问题由其本人自行负责:
1.提交作品为 2015 年 6 月之前创作并公开发表过之设计作品。
2.抄袭他人作品者。
3.与参赛资格不符者。
(七)所有参选作品均不退件,凡获奖作品主办单位将另通知提供档桉及相关资料作为输图展出、编 录专辑使用,另配合国际竞赛将依其规定提供必要档桉资料及实品。
(八)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执行单位得随时修正,并公布于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