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是这个城市里的一百四十万分之一,他喜欢这个城市。
也许是恰好她有2200年的历史,对了他的胃。他觉得“绿荫满城,暑不张盖”的××有一种厚重的美,×××路似乎还能听到古老的叫卖声,×山还回响着孙中山先生号召辛亥革命的激昂演说。
历史的车轮呼啸而过,新的××以崭新的姿态向前奔去。新一轮经济的大幅增长,海峡西岸经济区桥头堡的荣光,让这个城市因活力而逾发灿烂动人,时尚也因有了历史的依托而更具魅力。
M每周有1/3的时间用来加班,其余的时间用来泡吧、健身、打游戏,平均每年作1到1.5次的长途旅行和N次短途出游。他觉得布达拉宫对他有一种神秘而致命的吸引力,使他在精神与物质、原始与文明之间找到一种平衡。M有一些怪癖,比如疯狂地收集所有不管好看还是不好看的汽车模型。他没有女朋友,他还只有29岁。偶尔发生的艳色遭遇也总是如惊鸿般短暂,类似古典主义的《搭车游戏》。
总之,在这个城市里,一切可知和不可知都在扑面而来。有坚持的人,有偏执的人,有热爱的人,离不开这个城市的人,都在欲望中寻找与等待。
M住在××××24E。
M所在的公寓叫××××,每天太阳照射到它身上的时候,就有一种玉树临风的气质,让人想到风度翩翩、光彩照人这样的字眼,连它自己也忍不住要骄傲起来。在蓝的天清的风下,玻璃幕墙辐射出活力和欲望,像人的永不磨灭的希望。
这个大厦里住着各式各样的人们,像蝴蝶兰一样冷静优雅的Officelady章宝琳,买来当Office自己做Boss的沈世东,20岁在读大二的阳光男孩李刚,把生活当享受的DINK夫妻,爱上酒店服务租来当度假的CFO Vincent…...在公元2005年,他们汇集到××××,开始人生另一段精彩演出。
这样一个地方,这样一群人,宣告着多功能居住时代的来临!
时间:凌晨两点十二分
地点:AAA音乐餐吧
AAA是会所最具魅力的场所之一,也是M最喜欢去的地方。
周末的时候大家都会聚集到这里肆无忌惮地狂欢,舒缓的音乐、幽情的灯光里总能找到一张张熟悉的面孔。李刚孩子般清爽干净的笑声让M想起了读大学时的自己,青春是件多么美好的事啊。社会的进步为生活提供了无限多的可能,李刚比M这一代提早10年享受到自己想要的生活。只要有一笔低得惊人的首付款,然后每月OOOOOO兼职来偿还贷款,这让即使是李刚这样的在校大学生也可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free zone。这一切忽然让M想起甲壳虫那条闻名全球的广告词,想想还是小的好!
M又要了一杯酒,夜色更深,可城市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我是M。
我喜欢自己的工作,这不是薪水的问题。这个行业里充满了危险的竞争,它的创始人曾经让我嫉妒得日夜不眠。有时候我觉得比尔·盖茨绝对是个奇迹,有时觉得他像我一样普通而触手可及。
8:30,一切收拾妥帖准时出发。我的公司在××路CBD,十几分钟的车程几乎来不及看清身旁的美女就要到站了。同事们嫉妒得发狂,当他们睡眼惺忪辗转于公交与公交之间奋力拼杀时,我还在美梦里酣然入眠。8:56,我坐在办公桌前悠闲地喝一杯卡布奇诺,同事们拎着早餐和雨伞狼狈地逃窜而入。新的一天开始了,起点已经很大不同,结局你是否猜到?
我是一把伞。
在多雨的城市,一个人最亲密的伴侣或许是一把伞,它懂得和天气有关的所有心境,它了解每次出行无意的惊喜。
我已经很老了,现在我皮肤粗糙,精骨也不如从前硬朗了。门口那个修伞的老头都劝M再买把新的。可是M一直坚持不把我换掉,这让我很欣慰,感到有一种豪气。
我知道他为什么舍不得换掉我。
五年前,秋叶片片飘零的时候,他的女朋友跟他分手了。我还记得她把我送到他手里的时候对他说:这个城市经常下雨,出门不要忘了带伞。
于是,他就一直带着,宁愿经常带我去看病,也不愿再换一把。
我要跟M去出差了,这几年我已经不知道跟他走了多少城市了。
比起其他伞兄弟,我可以骄傲地说,我不仅闻过厦门清新的海风,还看过广州热闹的街道,甚至见识过上海十里洋场的繁华。
我们就住在火车站旁边,只要有需要,三分钟之内就可以从家到火车站,然后乘着火车呼啸而来呼啸而去。有时候汽车也是不错的选择,长途汽车站和公交总站就在旁边,像要专供我们随时调遣的。
××高速快建成了,也许更快了。可是,再快能快过女巫的扫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