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广播电视台征集台标及频道宣传语公告
武汉市蔡甸区广播电视台频道整体改版正在进行中,为全面提升电视媒体品牌形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台标及频道宣传语。欢迎各界有识之士踊跃参与。具体事宜如下:
一、设计要求
1、台标能够反映蔡甸精神风貌、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应体现时代特征和电视媒体特性。
2、台标要求构图简洁、色彩明快、个性鲜明、构思巧妙、寓意深刻、富有美感、动感和时代感,具有现代设计理念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记忆和识别。适用于电视屏幕、新媒体、采访设备、场地、印刷品、徽章以及电视衍生品的标识。
3、应征作品设计必须原创,杜绝抄袭、雷同,避免商标异义。
4、频道宣传语要求突出蔡甸区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的特色,语言简练、平实、易于传播;字数在12字以内。5、蔡甸区情:充分体现“三面荷花一面柳,满城春光半城湖”的莲藕之乡独特地域特色和楚隐士钟子期,与晋大夫俞伯牙“高山流水结知音”,“知音故里”的历史文化内涵,同时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落户在蔡甸。体现时代特征,突出广播电视行业特点,符合电视视觉效果,详细蔡甸区情文字图片请从互联网搜索。
二、来稿要求
1、应征台标作品可以是手工稿、电脑制作稿或JPG电子图片等各种类型;台标图案必须填色,并注明标准色。手工稿图片规格用A4纸绘制或打印。电子版设计图稿图案不小于500×500像素,文件格式必须PSD/CDR,另附1张JPEG格式压缩样图。
2、应征作品包括300字以内图案设计理念和创意说明文字,并注明作者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
3、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3月18日。
4、应征作品投递地址:武汉市蔡甸区汉阳大街800号新闻中心二楼(来件请注明“台标征集”字样)邮编:430100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277089566 电子邮箱:245590654@qq.com
三、评选与奖励
1、蔡甸区广播电视台将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初选出优秀作品,从优秀作品中推出入围作品在蔡甸区属媒体公布并接受市民评选。
2、在综合专家评审组意见和市民投票结果的基础上,在入围作品中选出本台台标及频道宣传语。
3、最终被采用的台标设计者将获得奖金5000元,频道宣传语创作者可获得奖金3000元。
四、法律声明
1、所有应征作品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严禁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必须未被注册使用过。参选作品中如涉及侵权等法律责任,完全由作者负责。
2、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将正式书面通知作者,并签署《蔡甸区广播电视台台标及频道宣传语设计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其涉及的所有权、修改、使用、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转播、改编权等所有著作权均归蔡甸区广播电视台。创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使用。
3、应征作品一律不退,未中标方案作者可自行处理。
4、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蔡甸区广播电视台所有。
武汉市蔡甸区广播电视台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