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广告专业科班出身
看过各种
《广告心理学》
《广告策划》
《广告文案》
《当代广告学》
《现代公共关系学》
以及
《The copy book》
《一个广告人的自白》
《文案发烧》
《neil french》
《广告拜物教》
《我不是一本型录》
等
等
等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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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广告书籍的人来说
我还是想说
无论你是学广告还是做广告的
千!万!别!读!广!告!书!
不是说这些书都是骗钱没用这样的
(说不定哪天我当了大咖也要出书骗钱传递知识)
只是对于想做广告的
特别是对做创意的各位来说
有着比看广告书更高效率的提高方法
发现喜欢的书
就看
你说你喜欢看历史,可以。你说你喜欢看哲学,可以。
你说哲学太高深,看着没什么意思,喜欢看一些人文类的书,比如《知音》和《故事会》,看完后就觉得往前300年往后推300年, 没有人会超过自己。中国人都是凡夫俗子,只有美利坚的美甲店才是永远的家,也可以。
书没有高低贵贱之分,黄书也是书,哲学也是书,你看得进去的,就是好书。
前一阵子很喜欢大师兄朱炫的书,觉得这人真是才华横着长。自然大师兄是读过很多好书,同时,他也对黄书和从爸妈床头柜里发现的录影带沉迷到不能自拔啊。香菜再好,碰到不适合的人,也难以入口。
与其因为“这书对我有用”而读,不如因为“我喜欢读这本书”而读。
有想去的地方
就去
旅行的核心意义在“人”。出去旅行,只要不是上车睡觉,下车拍照的那种,你就能经历好多有意思的人。
不要把自己的行程安排得太紧,你就很容易碰到很有意思的人。
有人邀请你去家里做客,就去。
去喝酒,吃饭,有人和你一起聊天,就聊。
在青旅拼到一起的小伙伴,就一起走。
玩得开心的同时,每一次旅行都能给自己带来积极正面的影响。
有感兴趣的爱好
就发展
工作算个球,兴趣才是真理。
比如我特别喜欢球鞋,就收集,就买。有一个自己喜欢的兴趣是特别好的事情,能为自己的喜好花钱更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而且你会碰到许多同好,在一起交流,会让你变得越来越丰富。
有喜欢的人
就追
俗话说得好。
不要暗恋,去强奸。人生没有那么多时间给你演内心戏,爱她就去搞她,喜欢就强奸啊。表白有什么用还是会被拒绝,追不到就操,操不到就下药,翻脸就发裸照啊。大不了蹲监狱。你连监狱都不敢蹲,还敢说你爱她?
失败是成功之母。
去追一个人,就和爱迪生发明电灯泡一样一样的,人爱迪生发明电灯泡失败那么多次,然后就成了发明家。你追人失败那么多次,怎么着也能混成他三成牛逼吧?
好吧,不扯犊子了,其实无论是多谈恋爱,多出去玩,还是多发展喜好。最主要的好处,是这些都能让你读“人”。
读懂一个人,有时候真能赛过读通十本书。
讲到底,大凡广告做得好的人,都有一个特性就是“有趣”。有趣的人,必然是丰富。所以,想要做一个好广告人,必然需要去丰富自己的人生。
毕竟,一个去过很多地方,看过很多杂书,经历过很多人和事的人,肯定比一个看过100本《广告大师秘诀》的人有趣得多,不是吗?
与其拼命吃别人咀嚼过的残渣剩饭
不如自己去狩猎猛兽
你受过的伤
流过的泪
终将伴随着胜利或失败
融入你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