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经济的时代:
几年前“粉丝”还是一个需要解释的概念,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并带动自我表达的 活跃,如今“粉丝”的价值已经体现在消费领域的方方面面。既有以卖肾为嘘头的“果粉”,也有“为发烧而生”的“米粉”,在电影行业,“粉丝电影”在去年也 成为了一个热词。粉丝正成为社会化营销注目的对象,“得粉丝者得天下”也已成为许多营销者的共识。
按照需要参与或投入的程度,有学者把粉丝信息行为分为三类,分别是信息获取、信息扩散和信息生产。其中,投入最低的是信息获取,投入最高的是信息生产。
作为接收者的粉丝
信息获取是粉丝信息行为的最低一级。第一时间了解明星动向、实时追剧、观看娱乐八卦
节目等等都是信息获取行为。粉丝地位的高低通常是根据其掌握信息的多少来决定的,这也成为了粉丝希望快速掌握信息的动力。如果粉丝加入了一个粉丝社群(例
如贴吧或者歌迷会等),那么他从这些社群获取的信息会比从大众媒介获取的信息要多。许多官方微博的消息必须通过这些粉丝社群账号的转发才能够到达粉丝,而
这些粉丝社群的组织者会想办法获取独家的稀缺资源来吸引粉丝。信息获取虽然参与度较低,却是粉丝最基本的信息活动。
作为传播者的粉丝
粉
丝的积极性不仅表现在追逐信息上,他们通常还会大力向其他人推荐这些信息。信息扩散行为背后的动机可能来自群体归属感、寻求认同或是彰显个性。詹金斯认为
制作人所创作的内容对于消费者就像是一个资源或者礼物,只要能够满足他们对喜爱事物的情感需求和社群间交流的目的,粉丝就会积极推动这个“礼物”的传播。
作为创造者的粉丝
粉
丝的第三种信息行为,是最高级的一种——生产信息。搜集和分享信息或许都不需要什么专业的才能,但生产信息需要粉丝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准。简单的信息生产形
式有:视频网站上的歌曲翻唱,把电视剧里原本没有交集的两人凑成一对并创作同人小说,混剪电影片段制成“粉丝电影”(Fan-Film)等。
詹
金斯提出粉丝就像是“盗取”片段进行拼贴重组的“文本盗猎者”。他认为“粉丝群体”生来就处于沉迷和失望之间,如果内容整体上不够令人着迷,他们不会想要
投入进去,但如果不是对某些部分感到失望,他们也不会有动力来重写它们。”这种“半幻想”的状态,让他们乐于在消费的过程中,以自己的方式对进行解读、甚
至是解构和重塑。营销人员可以考虑的是,给内容留置一些可供“恶搞”和“再创作”的空间,可能比“完美”更加有利于传播。
结语:
“粉
丝经济”和“粉丝营销”并非新鲜的概念,但环顾现状,很多人、很多企业在推崇粉丝经济的市场潜力时,只会将粉丝理解为广告的接受者,将一个“大有可为”的
理念运用成了“小广告经济”。或者是将粉丝看作“自动取款机”,想方设法利用粉丝的情感依赖套取直接收益,将一种温暖的人际关系和心理投射变成纯粹的消费
关系。
如果意识还停留在“大众媒体”时代,只是把粉丝当成单纯的信息接收者,便浪费了粉丝的积极性;又或者仅仅认为粉丝的价值在于增强传
播的覆盖,为了传播不尊重粉丝群体的社会尊严,就会逐渐失去这一“同盟”的信任;成功的社会化营销其实应该是将内容开放给粉丝,接收重构和解读,让粉丝成
为内容的生产者,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内容本身的多样性和延展性。
在更好的利用粉丝内容创造力的同时,还需要注意的是该如何控制这种创造本身的发散性。近阶段“Duang”这个词汇的流行,可以映射出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的道理,明星的广告价值来自于“粉丝”对明星本身的情感依赖,但当这种情感被大范围用于调侃时,事实上是弊端大于有利的。那么如何控制粉丝的创造力,避免 最终形成的声势对品牌或企业不利,就需要从了解粉丝开始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