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辑思维还能走多远?
当下搞社群商业模式有几个关键词,其一是种子用户的互动,其二是魅力人格体,其三是原生型的社群。任何发现和挖掘用户需求的努力都是徒劳的,在当下一个富足的时代,某种意义上用户的需求已经得到了几乎饱和的满足,而真正要实现商业的价值,需要做的是一种创造需求的工作,或者是一种制造体验需求的过程,因为体验需求的差异化本身蕴含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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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罗辑思维的商业模式,其实更加接近于一种“类小米”的模式,未来通过租借的模式,将自己的平台和社群租借假肢出去,可以通过用自己的人格来为项目或者产品做背书,提供社群粉丝的互助活动而实现这个社群价值的实现。
如果不能实现魅力人格体的企业可以通过组织变形的方式造就更多的魅力人格体。“魅力人格体的好处是随时可以迁移变形,曾经有句话是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如今是庙还在那里,和尚可以随处迁徙。”罗振宇说。
这种社群领袖与社群成员之间的连接需求和变现能力是非常强的,但面临一个艰巨的挑战,就是如何在铺量的同时完成个性定制服务的体验感构建?每一个社群内成员付出的溢价投入,自然想要的是与之对等的价值回报,而社群领袖个人的时间、精力都是有限的,怎么可能让每个人都感受到被点对点连接的体验感?
作为自媒体,罗振宇一年时间吸金1000万,当之无愧是最大变现,在商业化探索道路上,也抛出了诸多成功的实验报告。罗振宇让传统行业的人看到了被互联网跨界颠覆的各种可能。罗辑思维的实验报告称这是对产业价值链的重新组合,通过这个实验,把以往的隔空喊话高音喇叭式的营销方式,在这里已经进化成有温度的表达。
说到这里,笔者认可罗辑思维实验的价值意义,确实起到了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但社群商业实验不应停留于传统行业对罗辑思维成功学的消费上。罗辑思维作为标杆社群探索者,应该开发出一套方法论,实操策略,全国开公开课讲说是一方面,每一次实验过程的和盘托出也是必要的。“听你说如何做,比不上看你如何做,看你做成功了,比不上观察你做事过程中的点点滴滴,这才是最有温度的表达。”一位在罗振宇讲座现场的企业家如此评价。
对于罗振宇而言,无论面临怎样的突发状况,都得快速,高效地宣布一份光鲜的实验报告,甚至、不得已去牺牲客户的购买体验。敢问,匆忙发出一个打鸡血的实验报告,能带来多少价值意义?无非是让人对罗辑思维的商业价值再多一点想象,并不能成为整个行业的后事之师。
在罗振宇身上,不难看出互联网带来的,是对于传统行业毛利率的一次透明化的过程,这种过程还直接带来的是将这种毛利率的水平趋向最低,并且无限接近零的一次过程,而互联网第一批创业企业,或者第一批明星的企业就是扮演了这样的一种角色,至于后续的互联网经济模式到底怎么进行,其实还没有真正进入议事议程。“成功卖一次不算成功。对于罗辑思维的挑战,最难的一点还是如何让其实验持续盈利,否则,也只是一个吸粉丝的噱头罢了”上述一位企业家如何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