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契合,业外“跨界”
以往企业的营销战略,企业需要考虑如何通过战略上的修正,在与合作伙伴的互动中,获得资源利用上的协同效应。所以,产品企业在选择行业内的渠道合作伙伴时须做到谨慎契合:1、界定经销区域,最大限度保证了经销商的利益;2、厂家和经销商之间应建立共同的远景,使渠道成员获得长久成功而不仅仅是短期效益,这才是合作的最佳状态。3、有一整套评估体系,即要重视经销商的从业经验和价值观,而对其现有的经济实力和规模方面的可以相对灵活。4、厂家与经销商合作也是一种风险共担的间接渠道形式,最大限度利用各方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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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为拓展渠道,产品厂家还可进行所谓“跨界经营”,之所以这么多品牌热衷于“跨界”,是因为当品牌发展到一定阶段,单一品牌的单一文化符号已经不足以诠释一种生活方式,或者再现一种消费体验时,就需要两个或多个品牌联合起来进行诠释和再现。首先,“跨界”,意味着要打破传统的思维模式,抛弃成见,树立合作共赢的理念,具备与“敌人”亲密“联名”的心胸与思想准备。其次,“跨界”伙伴的选择非常重要,正确的选择是“跨界”拓展渠道成功的关键。一般来说,选择应该从用户中心论出发,而不应该从经营者的想当然出发,这要求企业实施“跨界经营”策略前,需要对目标消费群体作详细深入的市场调研,深入分析其消费习惯和品牌使用习惯,作为“跨界经营”的依据。最后,“跨界经营”对相互合作的企业而言,在营销能力上提出了很多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