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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千元 山东新泰经济开发区标识征集

新泰经济开发区(新泰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形象标识征集公告 
 
  一、征集目的和背景 
 
  新泰经济开发区(新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于1992年7月,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位于新泰市区西部,总规划面积19平方公里。建区以来,新泰经济开发区始终以发展为主题,坚持效益优先、开发与保护并重的理念,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46.3亿元,引进项目总投资508.6亿元。特别自2003年以来,在新泰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效能管理、高速度发展”的原则和“产业园区化,园区城市化”的发展思路,迅速做大、做强,并不断提升总体规模和综合功能,实现了由量的膨胀向质的提高的转变,积极发挥精细化工园区、机械装备园区、新能源新材料园区、现代物流服务业园区四大园区优势,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2006年新泰开发区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国际认证。综合实力列山东省县域经济“十大规模企业聚集园区”之首,成为首批“山东省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先后被评为“山东省生态经济十佳开发区”、“全国百佳科学发展示范园区”、“中国最佳投资开发区”、“环渤海省级开发区科技创新竞争力百强,循环经济竞争力百强,投资环境竞争力百强”。 
 
  为进一步丰富和提升新泰经济开发区(新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良好形象,提高新泰经济开发区知名度,打造具有丰富内涵、浓郁特色的品牌优势,新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泰经济开发区形象标识设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应准确把握并反映新泰经济开发区产业特色、建设方向与发展脉搏。 
  2、应征作品应迎合时代的特征,具有较高的艺术性和创新性,有鲜明设计创意和表现形式,构思新颖,寓意深刻,简洁大方,庄重美观。 
  3、应征作品应气质大方,含义明确,具有人文化、国际化特质,便于在各种媒介上的运用。 
  4、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回,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三、作品提交细则 
 
  1、应征作品数量不限,但每个作品都需以单件作品提交。 
  2、应征作品须需提供A4纸规格彩色稿一式二份(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附有500字以内的设计说明。 
  3、应征者务必在作品的右下角标明作者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如以企业名义参与,请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投稿截止日期 
 
  自媒体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1月29日止(邮寄投稿时间以投递当地邮戳为准) 
 
  五、评选及奖励办法 
 
  1、投稿截止后,主办方将组织有关领导及专业人士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评。 
 
  2、通过初评,评出入围形象标识10个。在此基础上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 
 
  3、一等奖1个,奖金6000元;二等奖2个,奖金2000元;入围奖颁发证书,赠纪念品。 
 
  4、所有奖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 
 
  六、几点说明: 
 
  1、投稿人需保证所投稿件为最新原创、且未发表过的作品,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主办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公告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3、本次征集不收取报名费,来稿的邮寄和作品制作等费用由投稿人自理。主办方不承担参投稿件在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途中的损坏和丢失责任。 
 
  4、主办方在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或放大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合格的内容进行直接删减。 
 
  5、查询网站:
www.sdxtdz.com。 
 
  七、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投稿。 
 
  邮寄投稿地址:山东省新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征集办公室 
 
  邮编:271200 
 
  联系电话:0538—7059259 
 
  联系人:赵先生 
 
  征集专用电子邮箱:
xtkfqdzb@126.com 
 
  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集活动”字样。 
 
  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新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新泰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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