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是一种心理作用,是指人们对事物的认识过程。贝尔森和史提纳(Burleson and Steiner,1964)在其合著"人类行为"一书中,对认知所下的定义为:对标志设计认知是一种复杂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设计公司的人们对感官的刺激加以挑选、组合,产生注意、记忆、理解及思考等心理活动,并给予解释成为一种有意义和连贯的图像。
色彩对我们的知觉会产生不同的感觉,由于色彩刺激的种类不一样,其产生的影响也就不同。设计公司简单的划分了认知的特性,可以有1.色彩的视觉作用,例如明视度、可读性以及注目性等,2色知觉的判断作用,色彩的轻重感知判断,温度感之判断,伸缩感或远近感之判断,积极性和消极性之判断等。
设计公司从理性的眼光来说,从光进入眼中到产生色的意识的过程里,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物理性的阶段,也就是光的性质和量的问题。第二阶段是生理性的阶段,也就是由视觉细胞产生光和色的对应,然后传到大脑中。第三阶段是心理性的阶段,也就是接受光时,心理的意识变化。色的感觉,就是光作用在眼睛感觉器官上的刺激结果。再认知对象或客观性事实的过程中,由神经所产生的反应,就称为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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