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歌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体现学校特色、树立学校形象、激励师生勇于开拓、鼓舞师生昂扬斗志的精神旗帜。为激励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为学校60周年校庆奉献热情和智慧,以艺术形式表达共同理想、展示精神风貌,特开展校歌征集活动。现将校歌征集活动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09年12月10日—2010年3月1日。
二、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工)、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
三、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征集歌词
校歌的创作要能充分反映我校历史文化底蕴、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具有鲜明的特色和象征性,简洁凝炼,朴实自然,既富于时代性,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征集曲谱
曲谱旋律优美感人,节奏流畅明快,能充分体现激奋、昂扬、向上的气概。词曲篇幅不宜过长,并适合广泛传唱,有较强的传播感召力。
(三)应征者可参加校歌完整作品的征集,也可单独参加歌词、曲子的单项征集。校歌的曲子用简谱或五线谱均可。
(四)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杜绝抄袭其它作品,文责自负。
四、组织机构
校歌的征集与评审将以广泛、公开、民主程序进行。学校将邀请有关专家成立校歌征集评审领导小组。校歌征集评审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五、征集方式
来稿请同时提交打印稿和电子版,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邮编和联系方式。来稿不退,请自留稿底。投稿地址:重庆邮电大学团委,邮箱地址:tuanwei@cqupt.edu.cn。(邮寄时请注明“校歌征集”)
六、奖励及法律事项
1、征集活动设一等奖(入选作品奖)1件,奖励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作品2件,奖励人民币3000元;三等奖作品3件,奖励人民币1000元;优秀奖若干。所有获奖作品将颁发获奖荣誉证书。
2、投稿时,投稿者必须保证对提供的文稿享有著作权;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自行解决,重庆邮电大学不承担任何责任。
3、重庆邮电大学对本征稿启事各条目均保留最终解释权。作品一经采用,著作权将归重庆邮电大学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