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要求
有着2230年建城史的杭州,是一座在社会、环境、政治、文化、经济和谐创新中具有较高生活品质的城市,是一座融于生活、引领生活、创新生活,让我们生活得更好的城市。为了更好地彰显城市特色,塑造城市形象,打响“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通过城市礼品传播城市品牌的文化和内涵,提升城市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发广大市民对城市品牌的认同感和参与度,近期将开展“杭州城市礼品设计国际大赛”。
现在,“生活品质之城”杭州城市品牌和城市标志的确立,为城市礼品的产生奠定了内涵基础。围绕此基础,通过向全球征集、专家评审、市民投票等,产生杭州城市礼品(含实物样品,标准设计稿,制作材质、工艺及推广价值说明)。
二、主办方
本次征集大赛的主办方为市品牌办、市旅委、市经委、杭报集团、杭州文广集团、杭州天工艺苑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主办方设立中国浙江省杭州城市礼品国际征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征集办”)具体负责城市礼品征集、评选和宣传等工作。
三、征集对象
3.1 全球所有关心、支持中国杭州城市礼品开发应用的个人和机构,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凡应征作品的创作者,只需填写并签署《“天工艺苑杯”杭州城市礼品设计国际大赛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天工艺苑杯”杭州城市礼品设计国际大赛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按本规则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送达应征作品的,均可成为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者。
3.2 任何参与本次征集大赛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3.2 应征者不能以任何方式使社会公众认为其与主办方有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关联,也不能在未经主办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就其应征情况进行公开宣传。
四、征集评选时间
征集活动于2009年11月11日开始,于2010年2月1日北京时间18时整截止(以下简称“截止时间”)。任何于截止时间之后送达作品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应征资格。评选工作将于2010年3月1日-2010年3月下旬进行。
五、应征方案的要求
5.1 参赛要求:
5.1.1 参赛作品须符合:政务、商务、社交、公交、礼仪以及市场促销礼品、玩具、体育礼品等范围的中、高、低档礼品及礼品包装设计等范围,并应于适当位置尽可能体现杭州城市标志。
5.1.2 本次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对象进行征集、评选。对于每一件应征作品,应征者应提交包括城市礼品实物样品、《杭州城市礼品标准设计稿》、《杭州城市礼品实际制作及推广价值说明》、《报名表》、《承诺书》等五份材料。缺少其中任何一份资料或其中任何一份资料不符合本规则规定者,概不符合应征条件。所有应征材料的文字部分应使用中文或英文编制(如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一旦发生歧义,以中文为准)。
5.2 杭州城市礼品开发应体现“生活品质”发展理念,体现“精致和谐、大气开放”城市人文精神,体现“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
5.3 杭州城市礼品开发应符合以下标准:
5.3.1 时尚性与传统性的统一。城市礼品设计应用既要与国际时尚相结合,展示时代特征和时尚气息,又要体现杭州的传统文化底蕴和特色。
5.3.2 高雅性与大众性的统一。城市礼品设计应用既要蕴含深厚的内涵和品味,又要符合老百姓的日常审美要求,考虑到群众的意愿和需求,得到市民和游客的广泛认同。
5.3.3 艺术性与实用性的统一。城市礼品设计应用既要从直观上可以感受到“生活品质之城”的城市美学,感受到城市礼品的文化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又要有实用价值,在各领域、各方面使用时,能够体现生活和艺术的统一。
5.4 杭州城市礼品实物样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5.4.1 城市礼品的实物样品,应标注与实物的实际比例。
5.4.2 城市礼品的实物样品可以由单个样品表现,也可以由不同形象的组合套装体现。
5.4.3 城市礼品的实物样品在表现形式上,应适用于批量生产、方便携带、宣传推广等方面应用。
5.4.4 在城市礼品的实物样品上,应于适当位置尽可能体现杭州城市标志。
5.5 《杭州城市礼品标准设计稿》应包含城市礼品的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5.5.1 城市礼品标准设计稿应包含:三维效果图、六视图(或爆炸图)、使用场景图、局部细节图,并最终绘于A3版面。
5.5.2 城市礼品的设计说明文字应包括:产品材质说明、产品结构分析、创意构思分析三方面内容。
5.5.3 城市礼品的设计说明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作品的理解,其内容旨在阐述城市礼品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应征者应将说明打印或正楷书写于A3规格的纸上,说明文字应当字迹清晰,表述完整。设计说明的题目应写明城市礼品的名称。
5.5.4 提交设计方案的同时请将应征作品、设计说明制成光盘(所提供图片的清晰度必须在600万像素以上)。
5.5.5 《杭州城市标志设计稿》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所以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
5.5.6 一件应征作品应提交一份《报名表》,由应征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
5.5.7 一件应征作品应提交一份《承诺书》,由创作者亲笔签署(创作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5.6 《杭州城市礼品实际制作及推广价值说明》应包括城市礼品制作材质、工艺等内容,还应包括城市礼品推广价值的阐述说明。
5.7 应征作品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5.7.1 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应征者为机构的,需另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7.2 杭州城市礼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5.8 费用
应征人提交设计作品不需向征集办缴纳报名费和参评费。但是,因搜集资料、获取信息、填写、递交应征方案、作品打样费及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六、保密规定
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应征人都必须严格遵守以下保密规定:
6.1 应征人在创作应征方案的过程中以及向征集办提交上述应征方案时,均应对该作品本身(及其创意)严格履行下述保密义务。履行下述保密义务的期限应自应征人开始创作应征方案之日起至本次征集活动评选结果揭晓。
6.2 应征人对保密义务的履行,即要求应征人及相关参与人员在上述保密义务期限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征集办及由征集办指定的内部工作机构除外)披露应征方案本身(及其创意)。
6.3 在本次开发征集大赛举办期间,征集办保留取消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征人所提交的应征方案参选资格的权利。
6.4 如应征人对上述保密义务的违反致使主办方遭受任何损失,主办方保留要求该应征人赔偿的权利。
6.5 应征人是否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主办方。
七、提交作品的处理和作品的知识产权
所有提交至征集办的应征方案,征集办不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样。应征人同意,无论该应征方案是否中选杭州城市礼品,有关知识产权的归属,应根据《“天工艺苑杯”杭州城市礼品设计国际大赛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的相关约定确定。
八、应征作品的评选和决定
8.1 征集办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办法另定。
8.2 主办方拥有决定杭州城市礼品的最终权利。
九、奖励
9.1 设置金奖三名,奖励人民币10万元,并邀请来杭参加杭州城市礼品征集大赛颁奖典礼。
9.2 设置银奖五名,每件奖励人民币5万元,并邀请来杭参加杭州城市礼品征集大赛颁奖典礼。
9.3 设置铜奖十名,每件奖励人民币2万元,并邀请来杭参加杭州城市礼品征集大赛颁奖典礼。
9.4 设置单项奖:最佳创意奖、最佳工艺奖、最佳实用奖、最新技术应用奖、最佳环保设计奖、最佳包装设计奖等共10名,每件奖励人民币1万元,并邀请来杭参加杭州城市礼品征集大赛颁奖典礼。
9.5 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纳税。
9.6 主办方向获奖作品创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奖牌。
9.7 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兼中兼得,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9.8 征集办将奖金(现金或支票)和获奖证书交付作品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应征者不止一人的,征集办将奖金(现金或支票)和获奖证书交付《报名表》和“创作者”一栏排名最靠前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
9.9 评选揭晓后,征集办将在相关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
十、相关声明
10.1 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征集办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办不承担任何责任。
10.2 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成为杭州城市礼品的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成为杭州城市礼品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十一、其他
11.1 本规则及相关文件以中文和英文两种文字发布,如有歧义,以中文为准。
11.2 主办方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方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11.3 本次征集大赛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中国浙江省杭州城市礼品国际征集大赛委员会办公室
大赛官网:www.cityhz.com
咨询电话:0571-85100186
2009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