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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恒好”迎世博纪念品全球华人设计大赛在上海启动

中国恒好·迎世博纪念品全球华人设计大奖赛在沪拉开帷幕,主办方与此次活动的战略联盟恒源祥(集团)公司同时签约。

  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纪念品不仅可以展示各国文化,而且还能满足广大参观者“把世博带回家“的美好心愿。历届世博会主办国都高度重视世博纪念品的开发工作,如日本爱知世博会的纪念品销售就有70亿元人民币。上海世博会纪念品的品种目前虽然已经超过4000多款,但从本届世博会的规模和参观者需求分析,仍有很大的市场开发潜力。

  主办方介绍,此次参赛作品必须围绕“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世博主题;必须为上海世博会专门创作,兼有世博元素或文化,有纪念意义和艺术性、科学性、观赏性或实用性。既具有中华文化内涵、又鲜活时尚、广受各国人民喜爱的作品更佳。材质可以用纸、木、布、紫砂、陶瓷、玻璃、丝绸、珐琅、金、银、宝石等不限。同时,欢迎喜爱中华文化的外国友人也参加角逐。

  这次参赛奖金和奖品总额约7万美元,获奖设计稿将由大赛组委会推荐给上海世博会组织者,考核合格者交厂家生产,成为世博会特许商品,直接进入世博礼品采购部门。

  中国恒好·迎世博纪念品全球华人设计大奖赛由中华文化促进会、世界华商联合促进会和上海中外文化艺术交流协会等单位主办。

  “中国恒好”迎世博纪念品全球华人设计大奖赛征集办法(规则)

  “中国恒好”迎世博纪念品全球华人设计大奖赛旨在遴选具有中华文化内涵,又富时尚、科技、现代特色的世博纪念品创新设计,彰显“创意,让世博更精彩”的设计精神,同时向全世界传播“理解、沟通、欢聚、合作”的上海世博会理念,传播“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世博主题。

  一、参赛作品组别

  1.大师作品组 2.陶瓷艺术品组 3.民间艺术品组 4.金属艺术品组 5.茶艺品组 6.中国字画、文房四宝组 7.竹木雕刻组 8.珠宝玉石组 9.丝绸、纺织、刺绣组 10.水晶、琉璃组 11.时尚科技文教电子组 12.其他纪念品组。

  二、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者可以实物或设计图稿形式提交,均应同时提交《报名表》一份。以设计图稿提交的,还须提交电子文档的数据光盘。

  《参赛作品设计稿》包含作品名称、作品说明和作品图稿。可使用中文或英文,并标注于作品说明和作品图稿上。作品说明包括创意说明和技术说明。参赛作品应融合中国文化特色,反映上海世博会的形象,具有创新性特征,并深受大众喜爱;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符合制作、生产、销售的市场需要。

  参赛作品尽可能体现以下元素中的一种或几种:

  a.上海世博会会徽

  b.上海世博会吉祥物(海宝)

  c.EXPO 2010(大写或小写)

  d.SHANGHAI EXPO(大写或小写)

  e.BETTER CITY, BETTER LIFE(大写或小写,带标点或不带标点)

  f.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带标点或不带标点)。

  作品图稿可以是单幅图稿,也可以由内容相关的多幅图稿组成,但均应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纸上。图稿的电子文档应采用JPEG格式(尺寸:A4;精度:300dpi;色彩模式:RGB)。

  《参赛作品设计稿》(包括其电子文档)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参赛者有关的个人信息,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参赛者应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报名表》。参赛者为机构的,“亲笔签署”是指由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机构公章。参赛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参赛者均须亲笔签署前述文件。

  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如参赛作品使用了已有专利或已提出专利申请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须在《报名表》和 “作品说明”中明确告知真实、完整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专利人(或专利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颁发专利证书(或受理专利申请)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专利号及期限等。专利或专利申请已公开的内容将不能作为参赛作品。

  参赛作品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三、参赛办法

  本次大奖赛于2009年11月5日开始,于2010年2月28日北京时间18时整截止。任何于截止时间之后送达作品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参赛资格。参赛者不需缴纳报名费。

  参赛作品只能以邮寄或直接交付的方式送达如下

  地址:中国上海延安西路2299号上海世贸商城6楼M22室,

  邮编:200336

  咨询电话:+86-21-62365109,62365108。

  参赛者可从上海世博会官方网站和腾讯网下载本规则、《报名表》、《参赛作品设计稿》电子模板以及上海世博会会徽、吉祥物图样等相关文件。

  四、参赛作品评选

  组委会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组委会拥有决定本次大奖赛各奖项得主的最终权利。

  五、奖项设置

  大奖赛将在每个专业类别中分别产生五名单项大奖,包括最佳创意奖、最佳设计奖、最佳市场潜力奖、最佳文化奖、最佳材料应用奖,以及十名优秀作品奖。在以上获奖作品中,再评选出综合大奖:含特等奖一名:奖金2万美元;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十名,综合优秀奖五十名,组委会提供各类奖项奖金共计8万美元,获奖者将得到证书、奖金或奖品。

  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如作品为单位授予,由相应参赛者自行分配。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纳税。

  六、相关声明

  大奖赛组委收到的所有参赛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参赛者应自留底稿。

  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受中国法律保护。参赛作品一经送达,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双方共有,但组委会有权将参赛作品发表、刊登,进行评奖活动和宣传报导、举行巡展等活动。

  参赛获奖作品,大奖赛组委会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有优先选用和收藏权,有优先推荐合作者的权利。组委会有权将设计稿加工成少量实物样品(非赢利性)进行巡展,样品的所有权归组委会所有。

  大奖赛组委会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大奖赛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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