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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策划方案:香港和台湾的品牌观到底有多“不正经”!

两岸三地有哪些真实存在的“奇葩”品牌名?它们“不正经”的背后又隐藏了什么样值得我们思考的品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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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拱门的热闹算是已经尘埃落定,尽管麦当劳声明这次只是企业执照层面的更名,但依然挡不住网友的戏谑追捧。问题的核心是,为什么我们愿意接受“麦当劳”,而不愿去“金拱门”吃汉堡?除了“价值感”的因素,我们还能从中得到什么启发?

其实,论“奇葩”金拱门也要在下面这些品牌面前低下头。

营销策划方案

从飘柔到飞柔,少的只是韵味。从高洁丝到靠得住,掉的可是节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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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你是开啥车来的?

—小弟不才,开的是“鹰飞凌”。

—不错不错,可以跟我的“积架”相媲美了。

事实上,不仅是妆护用品和汽车,外来品牌登陆中国,香港和台湾的品牌名翻译总是给人一种不着调的感觉,尽管在实际应用中常常以“英文”为主。

难道仅仅是因为“好玩”?    

说起翻译,你首先要知道两个核心的原则。

一个是严复在《天演论》里首提的“信、达、雅”。

“译事三难:信、达、雅。求其信已大难矣,顾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则达尚焉。”意思是说翻译这事呀,既要忠于原意、表意准确还得优雅得体。

比如洗发水Rejoice主打“柔顺”,翻译成“飞柔”倒是传递了意思,但总不比“飘柔”的意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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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美国学者Venuti Lawrence在1995年的专著《The Translator’s Invisibility : A history of translation》中提出的“归化与异化”两个概念。

异化是以源语或原文作者为归宿,归化以目的语或读者为归宿。简答说来,异化就是译者不打扰作者,让读者靠近作者,把读者送到外国去;归化就是译者不打扰读者,让作者靠近读者,把原文的作者请回家来。

比如把CLATINS翻译成“娇韵诗”就是以中文为归宿,“克兰诗”明显是以原文为归宿。

我们平时所说的直译与意译,就是归化和异化之争的源头。这方面鲁迅坚持“宁信而不顺”。他宁愿翻成“山背后太阳落下去”也不愿改作“日落山阴”,他觉得“原意以山为主,改了就变成太阳为主了”。

我们当然不是只讨论翻译的问题,但掌握这两个原则,从品牌翻译说起,可以抽丝剥茧出品牌背后的“套路”。

回归到品牌,我门发现在决定一个品牌名的影响因素上,学术的严谨少一些,市场和传播的因素考量多一些。

一、市场因素

比如汽车Infiniti原意是“无限、无穷”的意思,在刚进入内地市场时品牌名和香港一样叫“无限”,后来才更名为“英菲尼迪”。

上面我们已经说过,异化是以源语为归宿,把读者送到外国去。英菲尼迪和麦当劳往往给人一种西式的陌生感,这在无形中增加了品牌的价值感。凌志更名雷克萨斯,楼盘开盘请一些外国人表演也是这个道理。

沃尔沃在港台叫富豪,也是基于市场的考量(“富豪”意图表明自己的高贵身份),只不过区域环境的品牌观不同而已。万宝路从女性定位到牛仔形象的男性定位,使其在欧美大获成功。但起初进入香港时,却被香港人认为是下层阶级的东西(牛仔的形象),后来转而诉求高端人士,才算打入市场。

考虑市场商业的因素,香港和台湾都格外在意。这一点在电影译名上充分展现。

营销策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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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翻译管你什么信达雅,为了吸引观众买票,就要强调感官的刺激。其中最知名的莫过于台湾把《肖申克的救赎》翻译成《刺激1995》。原来94年台湾引进一部超卖座的电影译名《刺激》,到了肖申克这,就直接冠名为《刺激1995》。

不过凭心而论,台湾和香港也是有好翻译的。比如 《这个杀手不太冷》内地译名《杀手莱昂》,《神偷奶爸》译名《卑鄙的我》。

二、传播因素

有些名字我们不能用市场因素就能解释的通,比如捷豹香港翻译成积架。这个内在的原因其实跟所处的语言环境密切相关。

香港的文字表达以广东话或英文的发音为基础,既有广东地方色彩,又有英国色彩,粤语中融入了很多英语借词。

David Beckham,内地译为“大卫?贝克汉姆”,而香港译为“碧咸”;美国篮球传奇巨星Michael Jordon,内地译为“迈克尔?乔丹”,而香港译为“米高佐敦”。初见似乎觉得“碧咸”“米高佐敦”这些译名很奇怪,其实在广东话里,“咸”的读音就是“ham”,“米”的读音就是“mai”,相似于英文的“mi”。“积架”普通话读起来怪怪的,但却符合粤语的发音。奔驰的平治,大众的富士也是如此。所以说传播对于品牌某种程度上要比“信达雅”紧迫重要。

台湾这种给外国人名译个中国名字的做法,其实是从“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内地翻译界承袭过来的。那时沿用下来的外国名人,多半有中国姓氏,例如:萧伯纳、卓别林、华盛顿、林肯、杜勒斯、罗斯福、马歇尔、史迪威、戴高乐。

在品牌命名的时候,台湾也借鉴这种约定俗成的习惯。比如欧蕾、宝狮、富豪、梅巴赫(就是马云的座驾“迈巴赫”),都是比较偏用中国化的词汇。

新中国成立后,内地翻译界强调外国人名的音译。1993年制定了《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翻译的外国人名中中国姓氏就少了,品牌的命名也受此“习俗”的影响爱用音译。

品牌名出现“一国三译”的情况,其实背后折射了广告的一个本质。我称之为:

广告是环境语言下的情绪表达

我们经常说写广告要分析受众、分析产品、分析市场、分析竞争对手。受众、产品、市场、竞争对手等的综合,便是我们广告面临的环境。

同一个方案,今年成功,明年就时效,在北京大受欢迎,在广州可能就冷冷清清。广告能起作用,是因为在这个环境里找到了合适的位置和语气,环境微妙的改变可能就会导致不同的效果。为此目的,广告从出现时,便分为“科学派”和“艺术派”。

这种诸多因素组成的环境往往纠缠不清、捉摸不透,但我们可以至少可以感知。比如,我们要写一个汽车免费质保4年的广告。因为我的甲方总要求文案不要太平淡,所以我很可能写成“质保4年,值得信赖”或是“无后顾‘质’忧”。但是斯柯达台湾是怎么写的呢?

好像在面对面和你说话,真好。这就是台湾和香港的普遍特征,平易近人。比如台湾有个饮用水品牌就叫“多喝水”,它的广告语“没事多喝水,多喝水没事”。还有香港的“人头马一开,好事自然来”、“学琴的孩子不会变坏”。它们都不那么“精巧”、“有文采”,甚至有的还有些世俗不正经。

并不是说香港台湾的广告就更加高明,只是相比自嗨和迎合领导,这些品牌做到了“在环境中为广告找到合适的位置和语气”。

我们常常觉得泰国的广告很有意思,可试想把它搬到中国来,还有那么大效力吗?环境改变了,你的广告怎么能不变?换句话说,你在写广告的时候,是否仔细观察了你的环境?

在《全球一流文案:32位世界顶尖广告人的创意之道》一书中,多位广告大师就有过诸下建议:

绝不要对着简报里精心描述的目标阅听众写文案。那种像“所有大台北区有身高120公分以下幼儿之主妇”的叙述远不止无用。反之,要为一个人,你的特具典型的消费者而写。 或许那是某个你认识的人,也可能你得先要创造出她,才能创作其他任何东西。

这种震撼人心的广告,如果不是真正贴近目标群体,是写不出来的。

所以下次写文案的时候,在你认识的人中找出那个目标受众,假设你在跟他面对面说话,然后再开始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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